日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高邮市鸭蛋行业协会与被告开封香都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都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梦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
2007年11月21日,原告经核准注册了第3721793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见下图),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9类鸭蛋,注册有效期至2017年11月20日,后经续展,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0日。
第3721793号商标于2017年10月被江苏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江苏十大人气地理标志品牌”,另被江苏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华日报社评为“2016‘我最爱的江苏商标’”。原告填报的“高邮鸭蛋”于2019年1月获得“2018全国绿色农业十佳畜牧地标品牌”荣誉称号。“高邮鸭蛋”于2019年12月荣获首届“江苏省十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大赛十强公用品牌。
原告制定的《高邮市鸭蛋行业协会“高邮鸭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第五条载明“使用‘高邮鸭蛋’证明商标的产品产地范围东至高邮市XX镇,南至高邮市XX镇,西至高邮市XX镇,北至高邮市XX镇……”,第六条对使用“高邮鸭蛋”商标的产品品质进行了规定。
被告香都公司在拼多多网络交易平台开设了名为“香都生鲜官方旗舰店”的店铺。2021年8月17日,上述店铺出售有一款名称为“正宗流油咸鸭蛋红心非高邮烤海鸭蛋红心流油熟咸鸭蛋批发”的商品,上述商品销售页面标注产地为河南省开封市。
根据寻梦公司提供的后台数据,被控侵权商品链接于2021年10月11日由香都公司下架,并由寻梦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禁售。上述商品链接所涉商品销售数量共计9,919件,销售金额共计214,632.61元。
原告认为,原告是第3721793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权利人。被告香都公司在拼多多网络购物平台开设店铺销售非产自“高邮鸭蛋”特定地域的鸭蛋商品时使用了“高邮”等标识,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香都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合计30,000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原告系第3721793号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有权就他人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起诉讼。本案中,被控侵权商品名称中使用了“非高邮”字样,明确指明了涉案商品并非高邮鸭蛋,并在商品详情中明确标注其产地为河北省开封市,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即能对涉案商品来源予以区分,不会产生混淆,故对原告关于上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但是,电子商务平台中的店铺经营者在自行设置商品名称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对可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加以谨慎审查并合理避让。本案中,被控侵权商品名称中使用的“非高邮”字样虽然不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但消费者在使用“高邮”作为关键词搜索时,被控侵权商品即会在搜索结果中予以呈现,该种商品名称的设置并非必要,且客观上利用了“高邮”的知名度和商誉,不当攫取了本属于原告会员单位的交易机会,获得了更多的市场空间,该行为违反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决:一、被告开封香都食品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高邮市鸭蛋行业协会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合计12,000元;二、驳回原告高邮市鸭蛋行业协会其余诉讼请求。